石獅農商銀行
2025年第3期大額存單產品說明書(個人)
一、產品要素
產品名稱 |
2025年第3期個人大額存單(1年) |
產品編號 |
2011A052025003 |
發售對象 |
個人 |
幣種 |
本金幣種:人民幣; 利息幣種:人民幣 |
發行渠道 |
營業網點 |
發行規模 |
人民幣10000萬元 |
存單期限 |
1年 |
發行時間 |
2025年1月25日- 2025年1月31日 |
認購起點金額 |
20萬元 |
最小遞增金額 |
0.01元 |
年利率(%) |
2.20% |
利率產品名稱 |
按客群加點-期滿付息大額存單 |
計息類型 |
固定利率 |
利息計算方式 |
到期兌付利息=存單面值×年利率×存單期限(年) |
付息方式 |
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
起息日 |
購買成功當日 |
到期日 |
起息日起滿1年,對年對月對日 |
提前支取條款 |
提前支取的利率為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 |
贖回 |
否 |
轉讓 |
支持轉讓,轉讓手續費為0.00元 |
附屬條款 |
無 |
稅款 |
存款人因購買本產品所導致的任何現有或將來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稅),由存款人自行承擔。稅收規定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
二、產品相關說明
認購說明 |
1.存款人須在我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存款人可在我行網點認購本產品,或經我行手機銀行等電子渠道進行認購。 2.存款人在認購前請知曉并充分理解本期產品說明書全部條款。 |
提前支取說明 |
在存單未到期前,存款人可辦理全額提前支取。因辦理存款證明、質押、凍結、掛失等業務導致狀態異常的大額存單不可提前支取。 |
轉讓說明 |
支持轉讓,轉讓手續費為0.00元 |
到期本息兌付: |
大額存單到期后,存款人可在柜面辦理到期兌付手續,逾期未辦理的,銀行于次日自動將本息資金劃轉到存款人指定活期賬戶內(若無指定賬戶,未支取本息仍保留在大額存單賬戶內,需至柜臺辦理兌付);存款人留存的原存單或存款證實書可無需交回,但因辦理存款證明、質押、凍結、灰名單等業務導致狀態異常的大額存單不可自動兌付,需存款人持有相關有效證件到網點辦理兌付業務。 |
贖回說明 |
不可贖回 |
利息收益說明 |
本產品是我行存款類金融產品,自存款人認購之日起計息。如存款人持有到期,我行保證本金兌付并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 如存款人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部分按照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計算利息。 |
到期約定轉存 |
存款人辦理預約轉存后產品到期由銀行系統自動將本息返還到約定轉存賬戶中。 |
三、注意事項
根據《存款保險條例》,本產品作為一般性存款,納入存款保險的保障范圍。 本產品為我行面向個人客戶發行的,以人民幣計價的電子記賬式大額存款憑證,存款人可能會承擔以下風險,請詳細閱讀充分了解風險。 1.贖回風險:若出現說明書約定的銀行贖回的情形,可能導致存款人不能按照產品發行時約定期限和利率兌付利息。 2.信息傳遞風險:若存款人未及時登錄我行手機銀行或到我行營業網點查詢,或在我行預留的有效聯系方式發生變更且未及時告知我行或因存款人其他原因導致我行無法及時聯系存款人,則可能會因信息無法及時傳遞導致風險,由此而產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存款人自行承擔。 3.不可抗力風險:因自然災害、社會動亂、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從而可能導致本存款產品認購失敗、交易終端,資金清算延遲等風險。 4.客戶如有個人資料變更,需及時通知銀行并按銀行要求辦理變更手續的義務。若客戶不履行該義務,則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損失由客戶承擔。一旦證件超過有效期,銀行有權終止本協議約定的業務。 |
福建石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額存單業務申請書
客 戶 信 息 |
客戶名稱 |
|||||
有效證件類型 |
證件號碼 |
|||||
聯系電話 |
||||||
申 辦 業 務 信 息 |
認購產品 |
20?? 年第期£個人/£單位大額存單 |
||||
存款金額 (大寫,認購時必填) |
年利率 |
|||||
大額存單期限 (打√選擇) |
□1個月?? □3個月? □6個月? □9個月? □1年 □18個月? □2年??? □3年??? □5年 |
|||||
付息方式 (打√選擇) |
□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
|||||
客戶活期結算賬號(用于到期本息兌付) |
||||||
客 戶 確 認 |
本人/單位已仔細閱讀《石獅農商銀行大額存單產品說明書》及石獅農商銀行網站(http://www.fjnx.com.cn/ssnsh)發布的當期大額存單產品說明書條款,了解條款所述內容,并充分理解產品業務規則和相關風險,自愿遵守福建石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額存單發行相關要求。本人/單位承諾所填寫的內容真實、有效,如有虛假、欺詐,自愿承擔法律責任。 個人簽名/單位預留印鑒: 經辦人:?????????????????????????????????? 年??? 月?? 日 |
|||||
銀 行 意 見 |
經辦:??????????? 復核:?????????????????? 年??? 月??? 日 業務公章? |
|||||
石獅農商銀行
2024年第19期大額存單產品說明書(個人)
一、產品要素
產品名稱 |
2024年第19期個人大額存單(3年) |
產品編號 |
2011A082024019 |
發售對象 |
個人 |
幣種 |
本金幣種:人民幣; 利息幣種:人民幣 |
發行渠道 |
營業網點、手機銀行 |
發行規模 |
人民幣5000萬元 |
存單期限 |
3年 |
發行時間 |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10月31日 |
認購起點金額 |
20萬元 |
最小遞增金額 |
0.01元 |
年利率(%) |
【20萬,100萬):2.45%; 【100萬,200萬):2.55%; 200萬(含)以上:2.65% |
利率產品名稱 |
按金額加點-期滿付息大額存單 |
計息類型 |
固定利率 |
利息計算方式 |
到期兌付利息=存單面值×年利率×存單期限(年) |
付息方式 |
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
起息日 |
購買成功當日 |
到期日 |
起息日起滿3年,對年對月對日 |
提前支取條款 |
提前支取的利率為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 |
贖回 |
否 |
轉讓 |
支持轉讓,轉讓手續費為0.00元 |
附屬條款 |
無 |
稅款 |
存款人因購買本產品所導致的任何現有或將來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稅),由存款人自行承擔。稅收規定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
二、產品相關說明
認購說明 |
1.存款人須在我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存款人可在我行網點認購本產品,或經我行手機銀行等電子渠道進行認購。 2.存款人在認購前請知曉并充分理解本期產品說明書全部條款。 |
提前支取說明 |
在存單未到期前,存款人可辦理全額提前支取。因辦理存款證明、質押、凍結、掛失等業務導致狀態異常的大額存單不可提前支取。 |
轉讓說明 |
支持轉讓,轉讓手續費為0.00元 |
到期本息兌付: |
大額存單到期后,存款人可在柜面辦理到期兌付手續,逾期未辦理的,銀行于次日自動將本息資金劃轉到存款人指定活期賬戶內(若無指定賬戶,未支取本息仍保留在大額存單賬戶內,需至柜臺辦理兌付);存款人留存的原存單或存款證實書可無需交回,但因辦理存款證明、質押、凍結、灰名單等業務導致狀態異常的大額存單不可自動兌付,需存款人持有相關有效證件到網點辦理兌付業務。 |
贖回說明 |
不可贖回 |
利息收益說明 |
本產品是我行存款類金融產品,自存款人認購之日起計息。如存款人持有到期,我行保證本金兌付并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 如存款人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部分按照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計算利息。 |
到期約定轉存 |
存款人辦理預約轉存后產品到期由銀行系統自動將本息返還到約定轉存賬戶中。 |
三、注意事項
根據《存款保險條例》,本產品作為一般性存款,納入存款保險的保障范圍。 本產品為我行面向個人客戶發行的,以人民幣計價的電子記賬式大額存款憑證,存款人可能會承擔以下風險,請詳細閱讀充分了解風險。 1.贖回風險:若出現說明書約定的銀行贖回的情形,可能導致存款人不能按照產品發行時約定期限和利率兌付利息。 2.信息傳遞風險:若存款人未及時登錄我行手機銀行或到我行營業網點查詢,或在我行預留的有效聯系方式發生變更且未及時告知我行或因存款人其他原因導致我行無法及時聯系存款人,則可能會因信息無法及時傳遞導致風險,由此而產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存款人自行承擔。 3.不可抗力風險:因自然災害、社會動亂、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從而可能導致本存款產品認購失敗、交易終端,資金清算延遲等風險。 4.客戶如有個人資料變更,需及時通知銀行并按銀行要求辦理變更手續的義務。若客戶不履行該義務,則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損失由客戶承擔。一旦證件超過有效期,銀行有權終止本協議約定的業務。 |
石獅農商銀行
2024年第18期大額存單產品說明書(個人)
一、產品要素
產品名稱 |
2024年第18期個人大額存單(2年) |
產品編號 |
2011A072024018 |
發售對象 |
個人 |
幣種 |
本金幣種:人民幣; 利息幣種:人民幣 |
發行渠道 |
營業網點、手機銀行 |
發行規模 |
人民幣5000萬元 |
存單期限 |
2年 |
發行時間 |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10月31日 |
認購起點金額 |
20萬元 |
最小遞增金額 |
0.01元 |
年利率(%) |
【20萬,100萬):2.2%; 【100萬,200萬):2.4%; 200萬(含)以上:2.5% |
利率產品名稱 |
按金額加點-期滿付息大額存單 |
計息類型 |
固定利率 |
利息計算方式 |
到期兌付利息=存單面值×年利率×存單期限(年) |
付息方式 |
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
起息日 |
購買成功當日 |
到期日 |
起息日起滿2年,對年對月對日 |
提前支取條款 |
提前支取的利率為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 |
贖回 |
否 |
轉讓 |
支持轉讓,轉讓手續費為0.00元 |
附屬條款 |
無 |
稅款 |
存款人因購買本產品所導致的任何現有或將來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稅),由存款人自行承擔。稅收規定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
二、產品相關說明
認購說明 |
1.存款人須在我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存款人可在我行網點認購本產品,或經我行手機銀行等電子渠道進行認購。 2.存款人在認購前請知曉并充分理解本期產品說明書全部條款。 |
提前支取說明 |
在存單未到期前,存款人可辦理全額提前支取。因辦理存款證明、質押、凍結、掛失等業務導致狀態異常的大額存單不可提前支取。 |
轉讓說明 |
支持轉讓,轉讓手續費為0.00元 |
到期本息兌付: |
大額存單到期后,存款人可在柜面辦理到期兌付手續,逾期未辦理的,銀行于次日自動將本息資金劃轉到存款人指定活期賬戶內(若無指定賬戶,未支取本息仍保留在大額存單賬戶內,需至柜臺辦理兌付);存款人留存的原存單或存款證實書可無需交回,但因辦理存款證明、質押、凍結、灰名單等業務導致狀態異常的大額存單不可自動兌付,需存款人持有相關有效證件到網點辦理兌付業務。 |
贖回說明 |
不可贖回 |
利息收益說明 |
本產品是我行存款類金融產品,自存款人認購之日起計息。如存款人持有到期,我行保證本金兌付并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 如存款人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部分按照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計算利息。 |
到期約定轉存 |
存款人辦理預約轉存后產品到期由銀行系統自動將本息返還到約定轉存賬戶中。 |
三、注意事項
根據《存款保險條例》,本產品作為一般性存款,納入存款保險的保障范圍。 本產品為我行面向個人客戶發行的,以人民幣計價的電子記賬式大額存款憑證,存款人可能會承擔以下風險,請詳細閱讀充分了解風險。 1.贖回風險:若出現說明書約定的銀行贖回的情形,可能導致存款人不能按照產品發行時約定期限和利率兌付利息。 2.信息傳遞風險:若存款人未及時登錄我行手機銀行或到我行營業網點查詢,或在我行預留的有效聯系方式發生變更且未及時告知我行或因存款人其他原因導致我行無法及時聯系存款人,則可能會因信息無法及時傳遞導致風險,由此而產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存款人自行承擔。 3.不可抗力風險:因自然災害、社會動亂、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從而可能導致本存款產品認購失敗、交易終端,資金清算延遲等風險。 4.客戶如有個人資料變更,需及時通知銀行并按銀行要求辦理變更手續的義務。若客戶不履行該義務,則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損失由客戶承擔。一旦證件超過有效期,銀行有權終止本協議約定的業務。 |
石獅農商銀行
2024年第17期大額存單產品說明書(個人)
一、產品要素
產品名稱 |
2024年第17期個人大額存單(1年) |
產品編號 |
2011A052024017 |
發售對象 |
個人 |
幣種 |
本金幣種:人民幣; 利息幣種:人民幣 |
發行渠道 |
營業網點、手機銀行 |
發行規模 |
人民幣5000萬元 |
存單期限 |
1年 |
發行時間 |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10月31日 |
認購起點金額 |
20萬元 |
最小遞增金額 |
0.01元 |
年利率(%) |
【20萬,100萬):1.9%; 【100萬,200萬):2.1%; 200萬(含)以上:2.2% |
利率產品名稱 |
按金額加點-期滿付息大額存單 |
計息類型 |
固定利率 |
利息計算方式 |
到期兌付利息=存單面值×年利率×存單期限(年) |
付息方式 |
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
起息日 |
購買成功當日 |
到期日 |
起息日起滿1年,對年對月對日 |
提前支取條款 |
提前支取的利率為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 |
贖回 |
否 |
轉讓 |
支持轉讓,轉讓手續費為0.00元 |
附屬條款 |
無 |
稅款 |
存款人因購買本產品所導致的任何現有或將來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稅),由存款人自行承擔。稅收規定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
二、產品相關說明
認購說明 |
1.存款人須在我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存款人可在我行網點認購本產品,或經我行手機銀行等電子渠道進行認購。 2.存款人在認購前請知曉并充分理解本期產品說明書全部條款。 |
提前支取說明 |
在存單未到期前,存款人可辦理全額提前支取。因辦理存款證明、質押、凍結、掛失等業務導致狀態異常的大額存單不可提前支取。 |
轉讓說明 |
支持轉讓,轉讓手續費為0.00元 |
到期本息兌付: |
大額存單到期后,存款人可在柜面辦理到期兌付手續,逾期未辦理的,銀行于次日自動將本息資金劃轉到存款人指定活期賬戶內(若無指定賬戶,未支取本息仍保留在大額存單賬戶內,需至柜臺辦理兌付);存款人留存的原存單或存款證實書可無需交回,但因辦理存款證明、質押、凍結、灰名單等業務導致狀態異常的大額存單不可自動兌付,需存款人持有相關有效證件到網點辦理兌付業務。 |
贖回說明 |
不可贖回 |
利息收益說明 |
本產品是我行存款類金融產品,自存款人認購之日起計息。如存款人持有到期,我行保證本金兌付并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 如存款人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部分按照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計算利息。 |
到期約定轉存 |
存款人辦理預約轉存后產品到期由銀行系統自動將本息返還到約定轉存賬戶中。 |
三、注意事項
根據《存款保險條例》,本產品作為一般性存款,納入存款保險的保障范圍。 本產品為我行面向個人客戶發行的,以人民幣計價的電子記賬式大額存款憑證,存款人可能會承擔以下風險,請詳細閱讀充分了解風險。 1.贖回風險:若出現說明書約定的銀行贖回的情形,可能導致存款人不能按照產品發行時約定期限和利率兌付利息。 2.信息傳遞風險:若存款人未及時登錄我行手機銀行或到我行營業網點查詢,或在我行預留的有效聯系方式發生變更且未及時告知我行或因存款人其他原因導致我行無法及時聯系存款人,則可能會因信息無法及時傳遞導致風險,由此而產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存款人自行承擔。 3.不可抗力風險:因自然災害、社會動亂、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從而可能導致本存款產品認購失敗、交易終端,資金清算延遲等風險。 4.客戶如有個人資料變更,需及時通知銀行并按銀行要求辦理變更手續的義務。若客戶不履行該義務,則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損失由客戶承擔。一旦證件超過有效期,銀行有權終止本協議約定的業務。 |
石獅農商銀行
2024年第16期大額存單產品說明書(個人)
一、產品要素
產品名稱 |
2024年第16期個人大額存單(1個月) |
產品編號 |
2011A012024016 |
發售對象 |
個人 |
幣種 |
本金幣種:人民幣; 利息幣種:人民幣 |
發行渠道 |
營業網點、手機銀行 |
發行規模 |
人民幣10000萬元 |
存單期限 |
1個月 |
發行時間 |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9月30日 |
認購起點金額 |
20萬元 |
最小遞增金額 |
0.01元 |
年利率(%) |
【20萬,200萬):1.60%; 200萬(含)以上:1.80% |
利率產品名稱 |
按金額加點-期滿付息大額存單 |
計息類型 |
固定利率 |
利息計算方式 |
到期兌付利息=存單面值×年利率×存單期限(年) |
付息方式 |
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
起息日 |
購買成功當日 |
到期日 |
起息日起滿1個月,對年對月對日 |
提前支取條款 |
提前支取的利率為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 |
贖回 |
否 |
轉讓 |
支持轉讓,轉讓手續費為0.00元 |
附屬條款 |
無 |
稅款 |
存款人因購買本產品所導致的任何現有或將來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稅),由存款人自行承擔。稅收規定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
二、產品相關說明
認購說明 |
1.存款人須在我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存款人可在我行網點認購本產品,或經我行手機銀行等電子渠道進行認購。 2.存款人在認購前請知曉并充分理解本期產品說明書全部條款。 |
提前支取說明 |
在存單未到期前,存款人可辦理全額提前支取。因辦理存款證明、質押、凍結、掛失等業務導致狀態異常的大額存單不可提前支取。 |
轉讓說明 |
支持轉讓,轉讓手續費為0.00元 |
到期本息兌付: |
大額存單到期后,存款人可在柜面辦理到期兌付手續,逾期未辦理的,銀行于次日自動將本息資金劃轉到存款人指定活期賬戶內(若無指定賬戶,未支取本息仍保留在大額存單賬戶內,需至柜臺辦理兌付);存款人留存的原存單或存款證實書可無需交回,但因辦理存款證明、質押、凍結、灰名單等業務導致狀態異常的大額存單不可自動兌付,需存款人持有相關有效證件到網點辦理兌付業務。 |
贖回說明 |
不可贖回 |
利息收益說明 |
本產品是我行存款類金融產品,自存款人認購之日起計息。如存款人持有到期,我行保證本金兌付并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 如存款人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部分按照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計算利息。 |
到期約定轉存 |
存款人辦理預約轉存后產品到期由銀行系統自動將本息返還到約定轉存賬戶中。 |
三、注意事項
根據《存款保險條例》,本產品作為一般性存款,納入存款保險的保障范圍。 本產品為我行面向個人客戶發行的,以人民幣計價的電子記賬式大額存款憑證,存款人可能會承擔以下風險,請詳細閱讀充分了解風險。 1.贖回風險:若出現說明書約定的銀行贖回的情形,可能導致存款人不能按照產品發行時約定期限和利率兌付利息。 2.信息傳遞風險:若存款人未及時登錄我行手機銀行或到我行營業網點查詢,或在我行預留的有效聯系方式發生變更且未及時告知我行或因存款人其他原因導致我行無法及時聯系存款人,則可能會因信息無法及時傳遞導致風險,由此而產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存款人自行承擔。 3.不可抗力風險:因自然災害、社會動亂、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從而可能導致本存款產品認購失敗、交易終端,資金清算延遲等風險。 4.客戶如有個人資料變更,需及時通知銀行并按銀行要求辦理變更手續的義務。若客戶不履行該義務,則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損失由客戶承擔。一旦證件超過有效期,銀行有權終止本協議約定的業務。 |
石獅農商銀行
2024年第1期大額存單產品說明書(個人)
一、產品要素
產品名稱 |
2024年第1期個人大額存單(1年) |
產品編號 |
2011A052024001 |
發售對象 |
個人 |
幣種 |
本金幣種:人民幣; 利息幣種:人民幣 |
發行渠道 |
營業網點、手機銀行 |
發行規模 |
人民幣10000萬元 |
存單期限 |
1年 |
發行時間 |
2024年01月22日- 2024年3月31日,售完即止 |
認購起點金額 |
50萬元 |
最小遞增金額 |
0.01元 |
年利率(%) |
2.15% |
計息類型 |
固定利率 |
利息計算方式 |
到期兌付利息=存單面值×年利率×存單期限(年) |
付息方式 |
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
起息日 |
購買成功當日 |
到期日 |
起息日起滿1年,對年對月對日 |
提前支取條款 |
提前支取的利率為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 |
贖回 |
否 |
轉讓 |
支持轉讓,轉讓手續費為0.00元 |
附屬條款 |
無 |
稅款 |
存款人因購買本產品所導致的任何現有或將來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稅),由存款人自行承擔。稅收規定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
二、產品相關說明
認購說明 |
1.存款人須在我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存款人可在我行網點認購本產品,或經我行手機銀行等電子渠道進行認購。 2.存款人在認購前請知曉并充分理解本期產品說明書全部條款。 |
提前支取說明 |
在存單未到期前,存款人可辦理全額提前支取。因辦理存款證明、質押、凍結、掛失等業務導致狀態異常的大額存單不可提前支取。 |
轉讓說明 |
支持轉讓,轉讓手續費為0.00元 |
到期本息兌付: |
大額存單到期后,存款人可在柜面辦理到期兌付手續,逾期未辦理的,銀行于次日自動將本息資金劃轉到存款人指定活期賬戶內(若無指定賬戶,未支取本息仍保留在大額存單賬戶內,需至柜臺辦理兌付);存款人留存的原存單或存款證實書可無需交回,但因辦理存款證明、質押、凍結、灰名單等業務導致狀態異常的大額存單不可自動兌付,需存款人持有相關有效證件到網點辦理兌付業務。 |
贖回說明 |
不可贖回 |
利息收益說明 |
本產品是我行存款類金融產品,自存款人認購之日起計息。如存款人持有到期,我行保證本金兌付并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 如存款人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部分按照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計算利息。 |
到期約定轉存 |
存款人辦理預約轉存后產品到期由銀行系統自動將本息返還到約定轉存賬戶中。 |
三、注意事項
根據《存款保險條例》,本產品作為一般性存款,納入存款保險的保障范圍。 本產品為我行面向個人客戶發行的,以人民幣計價的電子記賬式大額存款憑證,存款人可能會承擔以下風險,請詳細閱讀充分了解風險。 1.贖回風險:若出現說明書約定的銀行贖回的情形,可能導致存款人不能按照產品發行時約定期限和利率兌付利息。 2.信息傳遞風險:若存款人未及時登錄我行手機銀行或到我行營業網點查詢,或在我行預留的有效聯系方式發生變更且未及時告知我行或因存款人其他原因導致我行無法及時聯系存款人,則可能會因信息無法及時傳遞導致風險,由此而產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存款人自行承擔。 3.不可抗力風險:因自然災害、社會動亂、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從而可能導致本存款產品認購失敗、交易終端,資金清算延遲等風險。 4.客戶如有個人資料變更,需及時通知銀行并按銀行要求辦理變更手續的義務。若客戶不履行該義務,則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損失由客戶承擔。一旦證件超過有效期,銀行有權終止本協議約定的業務。 |
石獅農商銀行
2024年第2期大額存單產品說明書(個人)
一、產品要素
產品名稱 |
2024年第2期個人大額存單(3年) |
產品編號 |
2011A082024002 |
發售對象 |
個人 |
幣種 |
本金幣種:人民幣; 利息幣種:人民幣 |
發行渠道 |
營業網點、手機銀行 |
發行規模 |
人民幣5000萬元 |
存單期限 |
3年 |
發行時間 |
2024年01月22日- 2024年3月31日 |
認購起點金額 |
50萬元 |
最小遞增金額 |
0.01元 |
年利率(%) |
2.90% |
計息類型 |
固定利率 |
利息計算方式 |
到期兌付利息=存單面值×年利率×存單期限(年) |
付息方式 |
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
起息日 |
購買成功當日 |
到期日 |
起息日起滿3年,對年對月對日 |
提前支取條款 |
提前支取的利率為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 |
贖回 |
否 |
轉讓 |
支持轉讓,轉讓手續費為0.00元 |
附屬條款 |
無 |
稅款 |
存款人因購買本產品所導致的任何現有或將來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稅),由存款人自行承擔。稅收規定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
二、產品相關說明
認購說明 |
1.存款人須在我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存款人可在我行網點認購本產品,或經我行手機銀行等電子渠道進行認購。 2.存款人在認購前請知曉并充分理解本期產品說明書全部條款。 |
提前支取說明 |
在存單未到期前,存款人可辦理全額提前支取。因辦理存款證明、質押、凍結、掛失等業務導致狀態異常的大額存單不可提前支取。 |
轉讓說明 |
支持轉讓,轉讓手續費為0.00元 |
到期本息兌付: |
大額存單到期后,存款人可在柜面辦理到期兌付手續,逾期未辦理的,銀行于次日自動將本息資金劃轉到存款人指定活期賬戶內(若無指定賬戶,未支取本息仍保留在大額存單賬戶內,需至柜臺辦理兌付);存款人留存的原存單或存款證實書可無需交回,但因辦理存款證明、質押、凍結、灰名單等業務導致狀態異常的大額存單不可自動兌付,需存款人持有相關有效證件到網點辦理兌付業務。 |
贖回說明 |
不可贖回 |
利息收益說明 |
本產品是我行存款類金融產品,自存款人認購之日起計息。如存款人持有到期,我行保證本金兌付并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 如存款人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部分按照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計算利息。 |
到期約定轉存 |
存款人辦理預約轉存后產品到期由銀行系統自動將本息返還到約定轉存賬戶中。 |
三、注意事項
根據《存款保險條例》,本產品作為一般性存款,納入存款保險的保障范圍。 本產品為我行面向個人客戶發行的,以人民幣計價的電子記賬式大額存款憑證,存款人可能會承擔以下風險,請詳細閱讀充分了解風險。 1.贖回風險:若出現說明書約定的銀行贖回的情形,可能導致存款人不能按照產品發行時約定期限和利率兌付利息。 2.信息傳遞風險:若存款人未及時登錄我行手機銀行或到我行營業網點查詢,或在我行預留的有效聯系方式發生變更且未及時告知我行或因存款人其他原因導致我行無法及時聯系存款人,則可能會因信息無法及時傳遞導致風險,由此而產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存款人自行承擔。 3.不可抗力風險:因自然災害、社會動亂、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從而可能導致本存款產品認購失敗、交易終端,資金清算延遲等風險。 4.客戶如有個人資料變更,需及時通知銀行并按銀行要求辦理變更手續的義務。若客戶不履行該義務,則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損失由客戶承擔。一旦證件超過有效期,銀行有權終止本協議約定的業務。 |
石獅農商銀行
2023年第19期大額存單產品說明書(個人)
一、產品要素
產品名稱 |
2023年第19期個人大額存單(3年) |
產品編號 |
2011A082023019 |
發售對象 |
個人 |
幣種 |
本金幣種:人民幣; 利息幣種:人民幣 |
發行渠道 |
營業網點、手機銀行 |
發行規模 |
人民幣1000萬元 |
存單期限 |
3年 |
發行時間 |
2023年08月24日- 2023年10月31日 |
認購起點金額 |
20萬元 |
最小遞增金額 |
0.01元 |
年利率(%) |
3.05% |
計息類型 |
固定利率 |
利息計算方式 |
到期兌付利息=存單面值×年利率×存單期限(年) |
付息方式 |
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
起息日 |
購買成功當日 |
到期日 |
起息日起滿3年,對年對月對日 |
提前支取條款 |
提前支取的利率為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 |
贖回 |
否 |
轉讓 |
支持轉讓,轉讓手續費為0.00元 |
附屬條款 |
無 |
稅款 |
存款人因購買本產品所導致的任何現有或將來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稅),由存款人自行承擔。稅收規定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
二、產品相關說明
認購說明 |
1.存款人須在我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存款人可在我行網點認購本產品,或經我行手機銀行等電子渠道進行認購。 2.存款人在認購前請知曉并充分理解本期產品說明書全部條款。 |
提前支取說明 |
在存單未到期前,存款人可辦理全額提前支取。因辦理存款證明、質押、凍結、掛失等業務導致狀態異常的大額存單不可提前支取。 |
轉讓說明 |
支持轉讓,轉讓手續費為0.00元 |
到期本息兌付: |
大額存單到期后,存款人可在柜面辦理到期兌付手續,逾期未辦理的,銀行于次日自動將本息資金劃轉到存款人指定活期賬戶內(若無指定賬戶,未支取本息仍保留在大額存單賬戶內,需至柜臺辦理兌付);存款人留存的原存單或存款證實書可無需交回,但因辦理存款證明、質押、凍結、灰名單等業務導致狀態異常的大額存單不可自動兌付,需存款人持有相關有效證件到網點辦理兌付業務。 |
贖回說明 |
不可贖回 |
利息收益說明 |
本產品是我行存款類金融產品,自存款人認購之日起計息。如存款人持有到期,我行保證本金兌付并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 如存款人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部分按照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計算利息。 |
到期約定轉存 |
存款人辦理預約轉存后產品到期由銀行系統自動將本息返還到約定轉存賬戶中。 |
三、注意事項
根據《存款保險條例》,本產品作為一般性存款,納入存款保險的保障范圍。 本產品為我行面向個人客戶發行的,以人民幣計價的電子記賬式大額存款憑證,存款人可能會承擔以下風險,請詳細閱讀充分了解風險。 1.贖回風險:若出現說明書約定的銀行贖回的情形,可能導致存款人不能按照產品發行時約定期限和利率兌付利息。 2.信息傳遞風險:若存款人未及時登錄我行手機銀行或到我行營業網點查詢,或在我行預留的有效聯系方式發生變更且未及時告知我行或因存款人其他原因導致我行無法及時聯系存款人,則可能會因信息無法及時傳遞導致風險,由此而產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存款人自行承擔。 3.不可抗力風險:因自然災害、社會動亂、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從而可能導致本存款產品認購失敗、交易終端,資金清算延遲等風險。 4.客戶如有個人資料變更,需及時通知銀行并按銀行要求辦理變更手續的義務。若客戶不履行該義務,則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損失由客戶承擔。一旦證件超過有效期,銀行有權終止本協議約定的業務。 |
石獅農商銀行
2023年第18期大額存單產品說明書(個人)
一、產品要素
產品名稱 |
2023年第18期個人大額存單(3年) |
產品編號 |
2011A082023018 |
發售對象 |
個人 |
幣種 |
本金幣種:人民幣; 利息幣種:人民幣 |
發行渠道 |
營業網點、手機銀行 |
發行規模 |
人民幣10000萬元 |
存單期限 |
3年 |
發行時間 |
2023年08月24日- 2023年10月31日,售完即止 |
認購起點金額 |
50萬元 |
最小遞增金額 |
0.01元 |
年利率(%) |
3.05% |
計息類型 |
固定利率 |
利息計算方式 |
到期兌付利息=存單面值×年利率×存單期限(年) |
付息方式 |
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
起息日 |
購買成功當日 |
到期日 |
起息日起滿3年,對年對月對日 |
提前支取條款 |
提前支取的利率為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 |
贖回 |
否 |
轉讓 |
支持轉讓,轉讓手續費為0.00元 |
附屬條款 |
無 |
稅款 |
存款人因購買本產品所導致的任何現有或將來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稅),由存款人自行承擔。稅收規定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
二、產品相關說明
認購說明 |
1.存款人須在我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存款人可在我行網點認購本產品,或經我行手機銀行等電子渠道進行認購。 2.存款人在認購前請知曉并充分理解本期產品說明書全部條款。 |
提前支取說明 |
在存單未到期前,存款人可辦理全額提前支取。因辦理存款證明、質押、凍結、掛失等業務導致狀態異常的大額存單不可提前支取。 |
轉讓說明 |
支持轉讓,轉讓手續費為0.00元 |
到期本息兌付: |
大額存單到期后,存款人可在柜面辦理到期兌付手續,逾期未辦理的,銀行于次日自動將本息資金劃轉到存款人指定活期賬戶內(若無指定賬戶,未支取本息仍保留在大額存單賬戶內,需至柜臺辦理兌付);存款人留存的原存單或存款證實書可無需交回,但因辦理存款證明、質押、凍結、灰名單等業務導致狀態異常的大額存單不可自動兌付,需存款人持有相關有效證件到網點辦理兌付業務。 |
贖回說明 |
不可贖回 |
利息收益說明 |
本產品是我行存款類金融產品,自存款人認購之日起計息。如存款人持有到期,我行保證本金兌付并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 如存款人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部分按照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計算利息。 |
到期約定轉存 |
存款人辦理預約轉存后產品到期由銀行系統自動將本息返還到約定轉存賬戶中。 |
三、注意事項
根據《存款保險條例》,本產品作為一般性存款,納入存款保險的保障范圍。 本產品為我行面向個人客戶發行的,以人民幣計價的電子記賬式大額存款憑證,存款人可能會承擔以下風險,請詳細閱讀充分了解風險。 1.贖回風險:若出現說明書約定的銀行贖回的情形,可能導致存款人不能按照產品發行時約定期限和利率兌付利息。 2.信息傳遞風險:若存款人未及時登錄我行手機銀行或到我行營業網點查詢,或在我行預留的有效聯系方式發生變更且未及時告知我行或因存款人其他原因導致我行無法及時聯系存款人,則可能會因信息無法及時傳遞導致風險,由此而產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存款人自行承擔。 3.不可抗力風險:因自然災害、社會動亂、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從而可能導致本存款產品認購失敗、交易終端,資金清算延遲等風險。 4.客戶如有個人資料變更,需及時通知銀行并按銀行要求辦理變更手續的義務。若客戶不履行該義務,則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損失由客戶承擔。一旦證件超過有效期,銀行有權終止本協議約定的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