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文章作者:漳浦農商行01文章發布時間:2025年04月11日
福建漳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福建漳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行”)董事會及股東大會決定聘任廈門岳大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為本行 2024 年度會計師事務所。本次聘任事項已提交本行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
一、擬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的基本情況
(一)機構信息
廈門岳大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營業執照獲取時間于2016年10月,注冊資本50萬元整,經營范圍為:從事會計師事務所業務(不含證券、期貨業務);提供稅務服務;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企業管理咨詢。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50211MA2XPQPX7L。
根據財政部頒布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89號)第六條“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和經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關系公眾利益的其他特定業務,應當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普通合伙形式,接受財政部的監督?!钡囊幎?,該所積極響應,組建了普通合伙制會計師事務所并于2017年11月29日獲取了財政部門頒布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證書編號:35020064)。
根據《涉稅專業服務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3號)及相關配套文件規定,該所加入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提供各項涉稅專業服務,并接受主管稅務局監督。在此基礎上并成立了專業的稅務師事務所廈門岳同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二)人員及業務規模信息
廈門岳大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組建了專業團隊為客戶提供良好的專業服務,目前所外部顧問團隊2人,所具備注冊會計師資格5人,具備注冊稅務師資格6人,評估師2人,所總專職人員19人,設立了顧問部、會計審計部、稅務審計部、質量控制部。
(三)獨立性和誠信記錄
廈門岳大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及簽字注冊會計師按照職業道德守則的規定保持了獨立性。最近三年均未因執業行為受到任何刑事處罰、行政處罰,或證券交易所、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的自律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
二、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說明
(一)原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基本情況
本行原聘任的廈門良邦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2年4日經福建省財政廳以閩財會(2009)2號批準設立,并于2009年2月16日取得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350200678292764E號的“營業執照”。公司經營地址:廈門市思明區寶福大廈33樓C單元。法定代表人:張桔生。注冊資本:叁拾萬元。
經營范圍: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辦理企業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報告;基本建設年度財務決算審計;代理記賬;會計咨詢、稅務咨詢、會計培訓;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業務。
(二)變更原因
根據財政部《國有金融企業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財金〔2020〕6 號)規定,金融企業連續聘用同一會計師事務所原則上不超過 5 年,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前期審計質量情況、股東評價、金融監管部門的意見等,金融企業經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后,可適當延長聘用年限,但連續聘用年限不超過8年。我行2019年至2023年的年度審計均委托廈門良邦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聘期一年,每年一簽,現已滿五年。綜合考慮多方原因,2024年度,本行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
(三)相關溝通情況
本行已就變更會計師事務所事宜與廈門良邦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進行了事前溝通,廈門良邦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對此無異議。
由于本行 2024 年度會計師事務所選聘事項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前后任會計師事務所將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 1153 號——前任注冊會計師和后任注冊會計師的溝通》的有關規定,適時積極做好溝通及配合工作。
三、擬聘請會計事務所履行的程序
(一)審計委員會審議意見
2025年3月14日,本行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召開會議,對廈門岳大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的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誠信狀況和獨立性等進行了充分了解和審查,認為其在執業過程中能滿足本行相關審計工作的要求,并一致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董事會審議。
(二)獨立董事關于本次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事前認可及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情況:廈門岳大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具備從事財務審計、內部控制審計的資質和專業能力,符合相關獨立性政策和專業守則的獨立性要求,滿足本行財務審計及內部控制審計服務的要求,具有投資者保護能力。本行獨立董事同意聘任廈門岳大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為本行 2024 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并同意將相關議案提交本行董事會審議。
獨立董事獨立意見:廈門岳大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具備從事財務審計、內部控制審計的資質和專業能力,具有投資者保護能力,符合相關獨立性政策和專業守則的獨立性要求。本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理由正當、充分,有關聘任的審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漳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本行獨立董事同意聘任廈門岳大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為本行 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并同意董事會將《漳浦農商銀行關于聘請廈門岳大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承辦2024年度審計業務(草案)的議案》提交本行股東大會審議。
(三)董事會的審議和表決情況
2025年3月28日,本行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漳浦農商銀行關于解聘廈門良邦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承辦2024年度審計業務(草案)的議案》《漳浦農商銀行關于聘請廈門岳大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承辦2024年度審計業務(草案)的議案》兩項議案。董事會同意聘請廈門岳大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擔任本行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并將該議案提交本行股東大會審議。
(四)股東大會的審議和表決情況
2025年4月8日,本行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漳浦農商銀行關于解聘廈門良邦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承辦2024年度審計業務(草案)的議案》《漳浦農商銀行關于聘請廈門岳大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承辦2024年度審計業務(草案)的議案》兩項議案。股東大會同意聘請廈門岳大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擔任本行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請會計師事務所事項已提交本行股東大會審議,并自本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漳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