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制度,給您的存款上把鎖
文章作者:謝碧蓮文章發布時間:2015年07月31日
近年來,隨著利率市場化的不斷推進,存貸利差不斷縮小,互聯網與傳統銀行的竟爭不斷加劇,傳統銀行業利潤增長逐漸放緩。銀行業已經不再是香饃饃,搖錢樹。部份經營不佳,管理不善,效益不高的銀行,已經面臨倒閉破產的風險。利率市場化后必然會倒閉一些銀行,這絕非是聳人聽聞,銀行倒閉,在國外比比皆是。
大家不禁會問:銀行倒閉,那我們的存款怎么辦?難道也隨著銀行的倒閉灰飛煙滅了嗎?那誰還敢把錢存銀行?。科鋵嵅蝗?,國務院已于2015年5月1日頒布了《存款保險條例》。該條例有助于保障儲戶的存款安全,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秩序,提高金融體系的穩定性。
所謂的存款保險制度就是指,由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按轄內存款一定比例繳納保險費,當存款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份或全部存款。簡單來說,就是銀行為儲戶的存款投保(保費由銀行支付),假如銀行倒閉,儲戶的存款由保險機構代為支付。目前規定的償付最高限額是50萬元。如果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本金和利息合并計算的資金數額在最高償付限額以內的,實行全額償付,超出最高償付限額部份,將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各存款機構繳納的保險費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為管理,如果存款機構經營不佳被托管或撤銷,依法清算的,人民銀行將會在七個工作日內對存款人足額償付,確實保護存款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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