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吸收合并福建連城杭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臨時信息披露報告
文章作者:上杭農商行02文章發布時間:2025年01月27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商業銀行信息披露辦法》《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現就福建上杭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杭農商銀行”)吸收合并福建連城杭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連城杭興村鎮銀行”)事宜披露如下:
經上杭農商銀行及連城杭興村鎮銀行的股東會審議通過,上杭農商銀行以收購并新設分支機構的方式吸收合并連城杭興村鎮銀行。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連城杭興村鎮銀行將注銷法人資格,同時在原址改建成上杭農商銀行連城支行,連城杭興村鎮銀行的全部業務、財產、債權債務以及其他各項權利義務等均由上杭農商銀行依法承繼,上述吸收合并、法人解散、支行開業事項均已取得監管部門批復。
以上披露客觀、真實,請廣大股東及利益相關者予以監督。
特此報告。
上杭農商銀行
2025年1月27日